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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箱开启了吗?

记者特别行动
1998-06-22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郑直 陈君 我有话说

4月中旬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提出,要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“公开审判”制度落到实处,不许实行“暗箱操作”。

6月10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,18岁以上公民可持身份证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,新闻记者可以自负其责的态度采访报道。

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被承诺兑现,法院依法运作成了媒体竞相报道的新闻,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以此为幸事。但北京一中院毕竟率先打破了“暗箱”,在北京法院系统开了个好头。

一中院公开承诺了,实施得如何?没有承诺的法院又如何?记者近日进行了暗访。

1998年6月1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

上午8点50分,记者来到东城法院门前,从公告栏里张贴的公告中得知当日将有5个案子公开审理。其中原清华大学学生朱令令告协和医院赔偿案最值得关注。

在门口接待室,很多当事人在填写登记表领取出入证。问窗口里的值班人员,“想听个案子可以吗?”

“什么案子?”“朱令令的。”

“和当事人什么关系?”“没关系,只是对这案子有兴趣。”

“你是哪单位的?”“这和旁听案子有关系吗?”

“我给你问问吧,不知还有地方没有。”

5分钟左右,接待员和该庭审判员电话取得了联系,说:“有一个和案子什么关系都没有的人想旁听,可以吗?”然后转达电话那边的问询“你有证件吗?”

把身份证从窗口里递进去,接待员回复电话那头“她有身份证。”又转达过来“你有工作证吗?”

记者心有不甘地问“非得要工作证吗?”接待员仍然十分固执地“那你是什么单位的?”

无奈只得掏出记者证,接待员接过看了说,早拿出来不就得了。然后告诉电话那头“是生活时报的记者。”

朱令令铊中毒一事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,此番其母将曾为朱令令诊治的协和医院告上法庭,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庭审选择了可容纳200多人的大法庭,审判席位居高台,原告席、被告席、书记员席、证人席都摆放了扩音器,公开审理的硬件无疑是过硬的,开庭的程序也严格规范。但不知何故,在核对原、被告基本情况时,审判长所读和实情屡有不符,甚至人名都有读错。11点45分,在尚未进行法庭辩论的情况下,审判长宣布休庭,且未宣布下次开庭时间。

6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

早8点45分,一中院西门外。宽大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着开庭时间、法庭编号和所审案件,不大的接待室里20多人排队等候办理进门手续,窗口内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正忙碌着。20分钟后轮到记者。由于前面没有办旁听的,记者心存疑虑:“能旁听吗?”“能。”男办事员爽快地答应着接过记者的身份证,“你听哪个案子?”“听四庭的吧。”工作人员在表上登记下姓名、身份证号等,押好身份证,然后递给记者旁听证,整个过程大约2分钟。

跨进法院大门,首先接受安检。记者被要求摘下手表,掏出随身带的钥匙,一位女法警仔细翻检了记者的背包。安检合格,放行。

第四法庭约有30个旁听席位,与本案无关的旁听者只有记者一人。原告方的一位女士对记者的旁听先是惊异,后又说“我哥哥死得太惨了……真希望您这样的旁听者多一些,监督法庭的公正审理。”

9点10分开庭。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,被告做法庭陈述时,死者的亲属控制不住情绪有时插话,审判员予以制止,其严厉的口气让家属感到不满。

6月17日西城区人民法院

下午1点30分。与一中院相比,西城法院门前略显冷清。玻璃窗里张贴着通知、公告。记者问接待室里的女士:“能旁听吗?”“能,你听哪个?”“随便,哪儿有地儿听哪儿的。”女士接过身份证,顺手递过旁听证,微笑着嘱咐道:“快去吧,晚了就不让进了。”

快步跑进大厅,不用安检,直奔电梯,电梯里只站了3个人。电梯司机听说记者是旁听的,用手一指,生硬地说:“旁听的走楼梯。”记者愕然。

爬上3楼,楼道里静无一人。门口接待人员说,二庭刚开去二庭吧,推门进去,法官说:“欢迎旁听。”

6月18日石景山区人民法院

早8点45分,石景山法院门前,一位身着制服的男同志主动招呼记者:“您找谁?”“我是来旁听案子的。”“您是……”“我是自学法律的。”“今天我们开大会,案子不多,你最好星期一、二、三来,案子多选择余地大。”不过他还是热情将记者引到法庭楼前。

法庭大厅里最引人注目的是修饰一新的当事人休息室,有可容五六十人的座椅,长桌、空调、饮水桶一应俱全。一位当事人说,有了这样的谈话环境,心里舒畅许多。

记者向值班人员询问能否办理旁听,“你想听什么案子?”“公告栏里今天上午开庭的只有一起贩卖淫秽物品案,我不感兴趣,能否听一个经济案。”佩带004号胸卡的工作人员说,“你等一下。”就去联系,2分钟后把记者带到第二法庭。

第二法庭旁听席有6个座位,旁听者只有记者一人。开庭前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:旁听者未经允许不许讲话、不许记录、录音,不许走动,关掉呼机、手机……记者将背包拉开主动接受检查,并关掉呼机。

案件的审理顺利进行,法庭气氛严肃又轻松。35分钟后宣布休庭。

当事人退庭,审判员让记者留一下,微笑着说,“你到底是干什么的,实说吧。”记者从实招来。这名名叫臧宁的审判员遂告诉记者,一中院承诺公开审案之后,他们亦感到压力很大。公开审案透明度高,对审判员的素质也是很好的检验。但她很高兴有人旁听,尤其欢迎新闻界监督。不过该院目前只有一个大法庭,如果旁听者太多,院里条件难以承受。

6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

中午12点50分,记者推开二中院接待室的屋门,四五人正围坐打牌,其中几人身穿法官制服。

没到上班时间,记者便退出到门口去看公告牌。公告牌里张贴的公告混乱无序,且互相覆盖,开庭公告和给当事人的公告混贴在一起。仔细看了半天,整个6月份的开庭公告可见的只有5张。

1点钟又进接待室,各位接待人员已经就位。里面有一块庭审活动显示表,显示着各案的当事人到庭时间,大多数案子的到庭时间都是上午加下午,看不出开庭的具体时间。

问接待员,“想听个案子可以吗?”得到反问,“哪单位的?和案子有什么关系?和审判员联系过吗?”

听说什么关系都没有,也未联系,接待员说“那可不行。”

记者说,如今不是提倡公开审判吗?我正在学习法律,想实地学习一下。接待员说,那得有证件。

掏出身份证递过去,接待员看了说,来过我们这儿吧?看你这名字眼熟。遂问,想听什么案子?“大法庭审的诈骗案。”

接待员很耐心地打了几个电话找该庭审判员,得到的回答是,该庭上午已经开完了。

“可是显示牌上通知了当事人下午到庭呀?”记者不解。接待员解释说,上午审不完,下午就继续。

不甘心,又选了一个案子要求旁听。接待员也没二话,又打电话找审判员,最后得到的回答又是,上午审完了。

看来接待室不能掌握当日各案的开庭时间。接待员热情地提示记者:“到一中院去吧,那儿的案子多。”

出了接待室,记者试图透过防护窗看清里面的庭审活动显示表,结果不能。

附记所谓“暗箱”,不透明不公开之意。多少年来,尽管《宪法》、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行政诉讼法》等都规定了非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公开审理,但能够体现法律公正威严的庭审过程却每每被比喻为“暗箱操作”。

此番暗箱开启,是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重要的一步,正如一中院院长所说是大势所趋。司法透明,法律才有不可抗拒的尊严,法院的一切硬件和软件都在透明的空间里接受检验,于国、于民都是幸事,尽管前路漫漫。

记者在3天时间里暗访了北京市5个法院,总体感觉一中院的承诺亦成为其它法院暗箱开启的钥匙,全面打破“暗箱操作”也并非可说而不可即之事。但打破暗箱绝不是目的,公开审案也并非代表打破暗箱的全部内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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